网上有关“消防小知识有哪些消防小知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消防小知识有哪些消防小知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消防安全知识,逃生自救常识。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4、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5、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7、消防安全知识,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8、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9、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10、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11、灭火后防止复燃。

消防小知识

1.交通安全常识100道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2.交通安全知识问答题

一、临危逃生的基本原则: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①“119”火警电话。②“110”报警电话。

③“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④“120”急救电话。

打电话不要慌张、语无伦次,必须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二、交通安全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三、火灾中的逃生与自救火灾中如何自救与逃生是师生学习消防知识的一个重点,尤其是在房间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明确自己的房间,回忆房子和房间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房间,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房门口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房门口冲出;如果房门口火势太猛,要从窗口逃生,并保证双脚落地,不出现意外。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四、游泳安全1、基本要求: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下水前不做准备活动不游泳。2、发生事故要求:出现事故,要立即呼救,儿童少年不冒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五、饮食卫生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野生蘑菇、不明野菜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六、安全用电不靠近有电线断落地周围20米内,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电器;不用尖锐物品扎、刺电线;不在雷鸣电闪时使用电器;不用金属体去试探插座、灯口的内部,更不能用指头戳插座孔、灯口;不用湿手接触开关、插座。七、行走的安全常识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八、骑车安全(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九、乘车安全(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

3.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哪些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6、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8、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9、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10、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11、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13、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14、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15、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16、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17、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扩展资料

注意:

1、干粉灭火器属于窒息灭火,一般适用于固体,液体及电器的火灾。

2、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属于冷却灭火,一般适用于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的火灾。

3、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因为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8.5 %时,会使人血压升高,呼吸困难;当含量达到 20 %时,人就会呼吸衰弱,严重者可窒息死亡。

百度百科——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4.消防安全的简短小知识,你知道吗

消防安全的简短小知识,你知道吗?

一、防火应注意什么?

预防火灾的措施很多,我们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1、不玩火。

2、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二、在家中如何注意防火?

家庭中的火灾常由用火不慎和使用电器不当引起,同学们要注意:

1、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造成安全性能下降,引发火灾。

2、使用发热的电器(如电熨斗)要小心,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

3、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4、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三、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5.2020年消防安全知识答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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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大山大河

2020年消防安全知识答题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 B )反应。

A.物理B.化学

2.火灾初起阶段是扑救火灾(B )的阶段。

A.最不利B.最有利C.较不利

3.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燃烧因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这种方法称作( A)。

A.窒息灭火法B.隔离灭火法C.冷却灭火法

4.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 C)。

A.相关手续B.许可证C.特级动火证D.动火证

5.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 B )。

A.纵火罪 B.失火罪C.玩忽职守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6.单位的消防档案,一般由( B )部门管理。

A.行政B.保卫C.工会D.办公室

7.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项目竣工时,( C)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A.必须B.可以C.应该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实行( A )监督管理。

A.分级B.分类C.统一

9.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 A )。

A.优先救人B.优先抢救财物C.优先灭火

10.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 B )。

A.四组 B.五类 C.七种 D.三级

1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

6.交通安全教育问答题

第一题填空

1. 过马路要走()。

2. 乘坐公交车()带鞭炮。

3. 儿童骑自行车不要在()上骑自行车。

4. 绿灯亮时,车辆行人()通过。

5. 红灯亮时,车辆行人()通过。

6. 黄灯亮时,车辆行人()通过。标志上有让字标志,让行人先通过。

第二题判断

1. 坐车可以吃零食。()

2. 酒后不能开车。()

3. 不能在公交车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题选择

1. 未满()岁儿童不骑自行车。 A.12 B.16 C.11 D.19

2. 在马路不能()。 A.跑步 B.零食

这张试卷共20分。20-15分及格,14-10分一般,0-10分不及格。

7.交通安全知识问答问题可有那些

交通安全知识问答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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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小知识

 一、报警

 发生火灾时,应镇定灵敏、简明准确地报警,基本要求是:

 1.用电话报警时,要镇定镇定地拨打?119?火灾电话(电话拨119、当地电话或手机拨8718119到消防指挥中心);要讲理解起火地址及其地址小区、大街、门牌号、几幢几室,说明是啥东西着火,有无爆炸危险物品的情况;要讲清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的电话号码;待对方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2.报警后,要当即亲自或派人到单位门口、大街口或交叉路口迎候消防车,并带领消防队赶到火场。

二、消防安全小知识 之初起火灾弥补

 家中一旦起火,不要不知所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运用家中备有的简洁救活器材和其它可运用物品(如:水、湿棉被、砂土、干粉等),采用有用方法控制和弥补火灾。

 1.油锅着火,不能泼水救活,应封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掩盖,令火窒息,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救活。

 2.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捂盖救活,并灵敏封闭阀门。

 3.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不可直接泼水,要先堵截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救活器救活。

 4.救火时不要草率开门窗通风排烟。门窗紧闭时,室内供氧缺少,火势开展缓慢;一旦门窗翻开,新鲜空气许多涌入,加速火势延伸。因而没有救活准备时不能随意打开门窗。

 三、消防安全小知识火场逃生

 火场逃生最要害的便是脑筋要坚持镇定镇定,切不可不知所措。如果起火部位在自家之外。用手先试一下门把手及门是不是炽热。如果不觉得热,可用身体和脚抵住房门,小心肠将门开一条缝,查询门外火情。若烟雾弥漫,热气由门缝逼进炽热难耐或用手伸到门外上方感到热气逼人,应当即封闭房门,向房门泼水,并用湿棉被、毛巾等物品封住房门,以暂阻火势延伸进家。

 若烟雾不大,门外上方热度可以忍受,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必要时把全身用水淋湿或披一条湿棉被,选用垂头折腰的方法翻开房门逃生。如果火将门封住,无法由房门逃生,只需依靠外窗和阳台。若楼层不高,可运用床布、窗布、衣裳等物品联接成救生绳捆于窗框、暖气管等物体上,沿绳下滑逃生;也可运用水漏管道下滑逃生。

 居住在二楼的居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将垫子、棉被、沙发垫等缓冲物扔到窗下,再跳楼逃生。跳的时分应采用用手攀窗台或阳台外沿,身体垂直向下的姿态跳下。如果居住的楼层很高,用尽家中之物也无法具有满意长度的救生绳,应不时地向房门泼水争取时间,到阳台或窗口持耀眼之物挥动、呼叫或运用现有长度的救生绳下滑到其它楼层暂避。

 如果火不但封了门,窗外也是一片火海时,应将门窗全部封闭,用湿棉被、毛巾、衣物等封堵门窗,一同采用打电话、击打脸盆、向窗外抛东西等方法吸引外部人员注意,以便获救。

 逃离途中紧记不可运用电梯。由于火灾中线路常被烧坏,会使你被困电梯中无法逃生。

  四、家庭防火

 1.防止电气火灾。首要要根据防湿、防潮、防热、防腐等具体要求,合理选用线路品种;其次保证各类电器、线路的质量安全,保证线路能在电器添加的情况下,不出现过负荷情况;别的线路敷设时应尽量走近路、直路,防止拐弯抹角,减少交叉跨过。

 线路间的彼此联接及线路与电器的联接处,接触电阻较大,发生的焦耳热易点着绝缘层。因而接头要健壮,防止接触面松动氧化。线路穿墙的有些要设置套管,防止线路磨损而构成漏电、短路;线路未穿墙的有些要设置阻燃套管,防止因线路起火而点着室内其他可燃物。常用灯具应安装在距可燃物一定的距离外,防止照明热点着可燃物。雷雨天收看电视则不应运用室外天线,以防雷击起火。

 运用洗衣机时不可一次投入过多衣物,防止电机过载,甚至?闷车?。电冰箱在运用时应坚持后部单调通风,防止接触可燃物。电热毯简略因折叠构成电热丝开裂发生火花或长时间通电而起火,因而运用电热毯时,人不能脱离且不能在固定方位折叠。电熨斗在运用时和运用后都有较高的温度,易点着被烫熨的衣物,因而运用后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让其天然降温,防止因余热致使火灾。

 2.防止室表里乱堆积不能将物品,特别是可燃物堆积在影响涣散的部位,如走道、楼梯间休憩途径及楼梯劣等方位,也不能将可燃物堆积在用火一再及易发生高温的当地。如灶台、取暖器附近,防止可燃物表面温度抵达着火点而起火。别的有的家庭私行储存过量鞭炮、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简略构成人员伤亡和严肃产业丢掉,因而这种表象应根绝。

五、消防安全小知识要注意细节

 1、有必要学会简略的灭火器运用方法。

 2、学会运用就地的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报警。

 3、火灾发生时必定不能坐电梯逃生。

 4、必要时拨打119.

  防火小知识之怎样打火灾电话?

 (1)火灾电话打通后,应讲理解着火单位,地址区县、大街、门牌号码等具体地址;

 (2)要讲清啥东西着火,火势情况;

 (3)要讲清是平房仍是楼房,最佳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个姓名、地址单位和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路程,以便灵敏、准确抵达起火地址。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火灾逃生自救十二招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5.镇静辨向,迅速撤离。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12.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 企业重点防火检查、巡检岗位

1、M高压合成岗;溶硫岗;碱吸收岗;

2、 CA缩合岗;DPG氧化岗

3、原料储存库区。

4、锅炉房

二、防火、巡查要求

1、防火巡查、检查由车间、部门的班长进行,至少每班一次;

2、班长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穿工装、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3、在巡查过程中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汇报。如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的问题及时维修;

4、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5、防火巡查应包括:

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⑶、消防器材设施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⑷、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⑸、其它需要巡查的情况;

6、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⑶、消防水源情况;

⑷、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按标志设置情况;

⑸、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⑺、防火检查开展情况;

⑻、其它需要防火检查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 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此项包括:职工餐厅、办公楼、职工宿舍;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 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 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 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部,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部,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部。

第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第十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部对安全疏散设施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消防沙、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二)、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三)、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8.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定期检查

要使二氧化碳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须根据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保养。

1、常规检查

公司必须配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灭火器进行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一)、检查灭火器室内清洁卫生状况,是否有潮湿或阳光直射的现象。冬季和夏季应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瓶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三)、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松脱、损坏和严重腐蚀。

(四)、检查阀门和检测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开关是否调定到正常位置。

8.4、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6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无论车间部门及外来施工人员全部适用于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条 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五条 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 车间建筑物方面:

1、车间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条 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

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

第八条 罐区及成品库区:

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

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乙炔瓶,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维修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

第九条 消防安全防护方面:

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2、储罐区、提升机、电焊机等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储罐区、反应釜等重要设备及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

3、电器产品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条 明火作业方面:

1、火源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

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设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

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第十二条 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

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火灾隐患的车间或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公司安全部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2、对于车间或部门能够自行整改的,安全部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车间应当制订过渡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车间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整顿的措施。

4、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车间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安全部。

第十五条 对于公司上级检查发现通知、通报的消防隐患,责任车间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原材料储罐区、成品库区、本公司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用电行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原材料储罐区、成品库区内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用火作业,应由公司安全消防部门、原材料罐区车间消防管理负责人办理审批手续,在其它工作场所由本公司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条 原材料罐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外、物品库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罐区或库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 动火审批: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负责人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第六条 两个以上车间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部门应通知使用部门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十条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装卸、搬运危险货物应使用防爆叉车并随车配备性能良好的灭火器。其他装卸工具也应采取防火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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